根據內政部統計,2011年國內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人數已高達一百一十萬餘人,約占總人口數的4.7%,然社會福利機構的專職工作者僅二千二百人左右,對於身心障礙者而言,社會資源並非僅止於政府或社福單位所提供的協助,乃至於學校、文化單位與社會教育機構都應重視其應享有的公民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