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 目 | 內 容 |
機關名稱 | 國立臺灣博物館(A25090000E) |
職稱 | 臨時人員(美編助理) |
待遇 | 360俸點(折合月薪44,892元) |
名額 | 1名(得視成績增列備取名額) |
工作地點 | 臺北市館前路71號5樓 |
上網天數 | 110年4月6日至110年4月15日止(10日) |
資格條件 | 一、具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或高級中等學校相關科系畢業,具有與擬任工作一年以上工作經驗者。 二、具平面雜誌、叢書等平面出版版面設計、圖文編排、廣告設計等獨立作業能力。 三、熟悉indesign、illustrator、photoshop CorelDRAW或3D動畫等相關設計軟體操作。 四、應有良好的色彩與視覺感受能力及後製基本常識、市場概念等相關專業。 五、可獨立完成作業,有責任感及工作熱忱。 六、需具備良好溝通能力,能將設計理念以簡單易懂的方式與其他人溝通,並能將資訊圖像化。 七、需附作品集或影像作品。 |
工作項目 | 一、多媒體影片規劃、拍攝、剪輯、後製等。 二、活動及展覽宣傳海報、出版品等美術編輯、設計、排版。 三、博物館教育與推廣動畫設計與製作。 四、文創商品等博物館相關推展之設計。 五、臨時交辦事項。 |
聯絡方式 | 一、所有資料請以A4紙張雙面列印(超過A4者請摺疊成A4大小),依序裝訂成冊,並將報名表電子檔Email至resume@ntm.gov.tw。報名必備資料請檢具下列資料一式三份,依序裝訂成冊: (一) 報名表、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至本館官方網站 http://www.ntm.gov.tw「新聞公告」下載)。 (二) 最高學歷證書影本(持外國學經歷者,須附外文證書及中文譯本並均經我國駐外有關機構或指定機構認證與出入境紀錄等證明文件,且學歷部分應符合教育部訂定之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之規定)。 (三) 相關工作作品集或影像作品集。 二、報名期限:採通訊報名,民國110年4 月15日(星期四 )前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地址:10047臺北市中正區館前路71號5樓 國立臺灣博物館人事機構收(請註明:申請教育推廣組臨時人員及日、夜聯絡電話或行動電話、電子郵件信箱) 三、合於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通知且不予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四、本職缺正取1名,另得視成績增列候補名額1-2名。 |
擬刊登網站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本館官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