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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博物館公開徵選人員公告-約僱人員(約僱職務代理人)

  • 發布日期:2023-01-30

機關名稱:國立臺灣博物館(A25090000E)
官職等級:約僱4等
職稱:約僱人員(約僱職務代理人)
名額:1名
工作地點:臺北市
上網公告期間:自112年1月30日至112 年2月5日止,合計7天

資格條件:
一、大學相關科系畢業。(國外學歷應請檢附教育部學歷認定證明文件)。
二、熟諳公文處理,具備橫向溝通協調能力,可配合不同專業領域工作之推動,積極熱忱負責盡職,能配合業務加班。

工作項目:
一、辦理檔案管理業務,如:公務資料編輯、印信典守、文書檔案處理、公文稽催、大事記要等。
二、辦理本館小額採購業務。
三、辦理本館綜合規劃、研考資料彙整業務。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 意者請檢附本館報名表(Word)、公務人員履歷表 (請至本館官方網站 http://www.ntm.gov.tw「新聞公告」下載) 、學經歷證明、相關證照等4項, 於本(112)年2月5日(含)前以電子檔Email至resume@ntm.gov.tw,主旨欄請填寫應徵:秘書室約僱職務代理人, 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
(一) 資料表、甄選報名表(請至本館官方網站 http://www.ntm.gov.tw「新聞公告」下載),資料表電子檔請Email至resume@ntm.gov.tw。
(二) 最高學歷證書影本(持外國學經歷者,須附外文證書及中文譯本並均經我國駐外有關機構或指定機構認證與出入境紀錄等證明文件,且學歷部分應符合教育部訂定之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之規定)。
(三) 相關工作經歷證明、專長證明文件等影本。
二、 合於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通知。
三、 本職務月支報酬依「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規定,按其所具資格條件以四等250薪點支薪,折合新臺32,425元元(尚須扣除勞健保及勞工退休金等自行負擔費用)。
四、 本職缺擇優得列候用若干人,候補名額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 本職務代理人代理期限自錄取報到日起至公務人員高等考試四級考試及格人員分發報到前一日止。本職缺擇優得列候用若干人,候補名額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六、 本職務代理人代理期限自錄取報到日起至公務人員普通考試及格人員分發報到前一日止。

擬刊登網站 人事行政總處、本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