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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博物館公開徵選人員公告-教育人員(研究助理)

  • 發布日期:2023-03-07

機關名稱:國立臺灣博物館
官職等級:教育人員
職稱:研究助理
名額:1名
工作地點:臺北市
上網天數:112年3月7日至4月1日
資格條件:
本項職務應具有下列資格(請檢附相關證明):
1.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之古生物學相關科系(所)碩士學位以上學歷,具古脊椎動物學分類專長,已有臺灣古生物領域研究成果者尤佳。
2.具有古生物學藏品分類鑑定、資料庫管理與整合、專案計畫管理、博物館典藏管理實務經驗。
3.具古生物學知識轉化,如展覽規劃、科普寫作之經驗者尤佳。
4.應徵者需符合文化部附屬機關(構)專業人員聘任及考核作業原則第20條規定。並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規定限制任用情事。
工作項目:
1.博物館典藏庫房及典藏品之管理與維護相關業務。
2.博物館文物典藏管理系統維護相關業務。
3.博物館展覽策劃相關業務。
4.學術研究專案規劃與執行相關業務。
5.博物館行政相關業務。
6.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檢附下列資料各3份(並請依序裝訂整齊),電子檔請電傳雲端磁碟resume@ntm.gov.tw,正本請於本(112)年4 月1日前(以郵戳為憑)寄(送)達臺北市館前路71號5樓,承辦人及聯絡電話:沈小姐02-23822699#5335。(務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研究助理」職務、白天連絡電話,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
(1) 初聘申請表(含自傳,並請簽名)以及研究助理報名資料表(如附件)。
(2) 學位證書或同等學歷證書影本,國外學歷證書請另附中譯本,並經駐外單位驗證(未能於截止期限前完成驗證,請以切結書敘明完成期限)。
(3) 學位論文、在學成績單、發表著作或成果報告、工作經驗證明文件等佐證資料。
(4) 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將依法處理。
二、依文化部附屬機關(構)專業人員聘任及考核作業原則辦理審查作業,資格合格者並擇優通知參加面試或筆試等測驗,未獲通知參加者及未獲錄取者恕不退件或函復,亦不另行通知,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足額郵資之回郵信封俾利郵寄,未附者本館將逕行銷毀,以符合個人資料保護原則。
三、本職缺正取1名,另得視成績增列候補名額1-2名,錄取名單並公告於本館官網,候補期間為3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