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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博物館公開徵選人員公告-助理員(典藏管理組)

  • 發布日期:2023-09-11

機關名稱 國立臺灣博物館(A25090000E)
官職等級 委任第四職等至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
職系 文教行政職系
職稱 助理員
名額 預估缺1名(得視成績增列備取名額)
工作地點 臺北市館前路71號5樓及各典藏品庫房
上網天數 112年9月11日至112年9月18日止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公私立大學以上畢業,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者,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情事及具有本缺職務任用資格之人員。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至28條各款不得任用及陞遷法第12條各款不得陞任情事人員。
二、熟稔電腦文書軟體(Word、Excel、Powerpoint等)操作。
三、具有典藏品或圖書管理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藏品庫房管理維護。
二、藏品標本之管理及維護。
三、製作各項報表及清冊。
四、藏品資料庫管理。
五、協助各項展覽相關事宜。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於112年9月18日(星期一)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須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並上傳下列資料:(一)考試及格證書、(二)最高學歷證書(國外學歷應附駐外館處驗證並提供驗(公)證之中譯本)、(三)最近1筆派令、(四)最近1筆銓敘審定函(現職非本職缺職系者,請另檢附曾經審定符合本甄選職缺職系任用資格之銓審函)、(五)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等證件。【以上併成1個檔案,不可超過10M】
二、非現職人員如無法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應徵,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勿使用簡歷表並請親自簽名) 及上開說明1至5項等證件影本,於報名截止日前(郵戳為憑),郵寄至「100047臺北市中正區館前路71號5樓,人事室沈小姐收」,信封請註明「應徵典藏管理組助理員職務」。
三、未於期限內上傳資料,視同未報名,資料未全或登載不完整者,視同資格不符,並不再通知補件。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符資格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四、本次公開甄選案,除正取1名外,得視成績增列候補2名,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