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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人啟示-臺博館教育人員-典藏管理組(研究助理-人類學門)

  • 發布日期:2024-06-07

機關名稱

國立臺灣博物館

官職等級

教育人員

職稱

研究助理

名額

1名

工作地點

臺北市

上網天數

113年6月7日至6月20日,合計14天

資格條件

本項職務應具有下列資格:

教育部認可之人類學、歷史學、民俗研究、文化資產研究相關之國內外人文社會科學研究所畢業,取得碩士學位以上者,具博士學位者尤佳(檢附相關證明)。

並具下列條件:

(一)具有漢人或平埔族物質文化變遷、臺灣民俗研究,及文物維護等博物館典藏管理實務經驗尤佳(檢附相關成果)。

(二)具物質文化變遷與環境、平埔文化、臺灣民俗研究實績者尤佳(檢附相關成果)

(三)具二年以上文化行政、事業單位相關工作經驗,及展覽規劃、史普寫作之經驗者尤佳(檢附相關證明)。

(四)具外語能力者(英或日語)者尤佳(檢附相關證明)。

(五)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所列任用限制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一)典藏品入藏、庫房管理與維護相關工作。

(二)藏品研究與典藏資料整理規劃與執行。

(三)博物館文物典藏管理系統維護相關工作。

(四)博物館行政業務。

(五)博物館展覽策劃相關工作。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檢附下列資料各3份(並請依序裝訂整齊),電子檔請傳送至resume@ntm.gov.tw,正本請於本(113)年6月20日前(以郵戳為憑)寄(送)達臺北市館前路71號5樓,承辦人及聯絡電話:沈小姐02-23822699#5335。(務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研究助理-人類學門」職務、白天連絡電話,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

  1. 初聘申請表(含自傳,並請簽名)以及研究助理報名資料表(如附件)。
  2. 學位證書或同等學歷證書影本,國外學歷證書請另附中譯本,並經駐外單位驗證(未能於截止期限前完成驗證,請以切結書敘明完成期限)。
  3. 學位論文、在學成績單、發表著作或成果報告、工作經驗證明文件等佐證資料。
  4. 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將依法處理。

(二)依文化部附屬機關(構)專業人員聘任及考核作業原則辦理審查作業,資格合格者並擇優通知參加面試或筆試等測驗,未獲通知參加者及未獲錄取者恕不退件或函復,亦不另行通知,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足額郵資之回郵信封俾利郵寄,未附者本館將逕行銷毀,以符合個人資料保護原則。

(三)本職缺正取1名,另得視成績增列候補名額1-2名,錄取名單並公告於本館官網,候補期間為3個月。